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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慶消防防排煙工程天然排煙窗(口) 有用面積要求重慶消防防排煙工程天然排煙窗(口) 有用面積要求 1)公共建筑、工業(yè)建筑中空間凈高超越6m的場所 ①天然排煙窗(口)所需的有用面積按核算排煙量除以天然排煙窗(口)處風速核算確定(天然排煙窗面積=核算排煙量/天然排煙窗日風速)。 ②選用頂開窗排煙時,風速按側窗口部位風速的1.4 倍核算。 (2)中庭 ①中庭選用天然排煙系統(tǒng)時,天然排煙窗面積=核算排煙量/天然排煙窗口風速。 ②中庭周圍場所設排煙系統(tǒng),中庭天然排煙窗(口)的有用面積按風速不大于0.5 m/s核算。 ③中庭周圍場所不設置排煙系統(tǒng),僅在回廊設置排煙系統(tǒng),中庭天然排煙窗(口)的有用面積按風速不大于0.4 m/s核算。 (3)其他場所 ①凈高小于或等于6 m的場所,有用排煙面積不小于房間建筑面積的2%。 ②僅需要在走道或回廊設置排煙的公共建筑,在走道兩邊均設置面積不小于2m2的排煙窗且兩邊天然排煙窗的間隔不應小于走道長度的2/3。 ③房間內(nèi)與走道或回廊均需設置排煙的公共建筑,走道或回廊上設置有用面積不小于走道或回廊建筑面積2%的天然排煙窗(口)。 ④公民防空工程中庭的天然排煙口凈面積不應小于中庭地上面積的5%,其他場所的天然排煙口凈面積不小于該防煙分區(qū)面積的2%。 ⑤汽車庫、修車庫天然排煙窗(口)的總面積小于室內(nèi)地上面積的2%。 本文由重慶消防防排煙工程整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