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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慶風管防排煙防煙類規(guī)劃疑點、難點重慶風管防排煙防煙類規(guī)劃疑點、難點 1.修建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、消防電梯的前室和合用 前室應采用何種防煙方法,應根據(jù)《消防設備通用標準》(GB55036-2022)第 11.2.1 的規(guī)則進行斷定。關于修建高度大于 50m 的公共修建,裙房中契合自然通風條件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、消防電梯的前室和合用前室可采用自然通風防煙方法;主體修建中僅服務于修建高度小于等于 50m 部分且契合自然通風條件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、消防電梯的前室和合用前室,可采用自然通風防煙方法,但修建高度小于等于 50m 部分與修建高度大于 50m 部分之間交界處應采用防火分隔辦法(防火墻、甲級防火門或特級防火卷簾)。(兩部分樓梯火災時不共用) 2.電動汽車庫的防火單元的補風管應獨立設置,不可在同一防火分區(qū)的兩個防火單元之間的防火隔墻上設置防火風口進行直接補風。 3.老年人照顧設備和醫(yī)院的避難間,其自然通風設備的設置應契合《消防設備通用標準》(GB 55036-2022)第 11.2.4的規(guī)則,即避難間應至少有一側(cè)外墻具有可敞開外窗,可敞開有效面積應大于或等于該避難間地面面積的 2%,并應大于或等于 2.0 ㎡。 本文由重慶風管整理 |